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16 10:39信息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字体: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巴中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挂牌机构的批复》(川编发〔20121),设立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执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18月,负责依法行使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房地产、装饰装修、市政工程、公共设施、户外广告、违规占道等城市综合行政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业、公共场所经营、户外广告等行政处罚权。

(二)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重点工作

1.建设专业城管执法队伍。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为民办实事,拓展城管党建+”,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深化纪检委员轮流值周巡察制度;加强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按时按质销号,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教育管理。深入开展管理、执法、宣传、教育四支专业队伍培养,实行分层分专题学习。加强职工管理,以网格化、规范化为抓手,深化在编干部日常考核和协助执法人员星级管理。在工作中培养锻炼人才,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城管执法队伍。

2.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深化两拆一增市拆除违法建设12万平方米以上,拆除妨碍公共空间敞开的围墙5000米以上,增绿1万平方米。积极回应民生需求,积极探索老旧小区顶楼住户治理漏隔热解决方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拓展行权覆盖面,盯住招投标、生态环境、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执法办案教育培训和日常考核;建设执法档案室,全面清理、规范存放案卷。

3.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切实担当创文主力军,扎实落实市容秩序整治、创文氛围营造、在建工地管理和创文包保社区工作,为巴中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积极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按照迎接卫生城市复检工作分工,扎实做好占道经营、户外广告、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工作。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大力宣传贯彻《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强力治理施工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同步开展噪声防治、腊肉熏制、文明祭祀,协助做好脏车入城管理。务实整改、持续巩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积极办理民生实事和发展大事。扎实推进北环线、红碑塝、市中心医院、望王山4个停车场建设,全面实现市中心城区餐厨剩余物集中统一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等信访积案化解。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深入落实深圳市、巴中市垃圾分类工作“11”帮扶机制,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推进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按照智慧城管建设标准推进市容环卫、扬尘治理、违法建设、餐饮油烟等信息系统建设,辖区在建建筑工地完成在线监测占比100%

4.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强化议提案办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提升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效,举一反三,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水平,为市民营造一个整洁、干净、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守牢安全底线。加强办公场所、执法车辆、网络系统安全管理;慎终如始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保护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深入做好信访积案化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2021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2人,供给车辆1辆,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万元。2021年收支总预算931.1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15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31.1万元,比2020年减少1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1万元,占总收入35.5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0万元,占总收入64.44%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31.1万元,比2020年减少1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万元,占总支出17.07%,项目支出772.2万元,占总支出82.9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1.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5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1万元,比2020年增减少1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 5万元,占1.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万元,占 4.4%  卫生健康支出9.6万元,占2.9%  城乡社区支出891.5万元,占88.04%;住房保障支出10.5万元,占3.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教育培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项):年初预算124.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项):年初预算4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类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12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拆除、公益广告等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8.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2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7.8万元,津贴补贴35.1万元,奖金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4万元,住房公积金10.5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37.6万元,其中:办公费9.4万元,差旅费6万元,邮电费2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等,福利费1.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9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4万元。

(二)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72.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122.5万元,主要用于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清除公益广告宣传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3万元,与2020年比无增减变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长(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2.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减无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37.4万元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600万元,主要是:城市市容管理服务和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979.3万元,主要是:城市管理购买服务经费97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45.68万元。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1年预算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5个,算项目资金772.2万元,无重点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2021年预算公开.xls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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