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16 09:46信息来源: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字体: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分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根据市编委【201246号文件规定,巴中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更名为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分局,为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制度管理的副县级单位。辅助巴中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和建筑业、房地产业、装饰装修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公共设施、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道路开挖、违规占道(含经营性占道、建筑堆码占道、公用设施占道、车辆占道、集会游行占道等)、洗车修车、建筑风貌、流动摊贩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行使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城市绿化、公共场所经营、户外广告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直属分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安排要求,始终坚持为人民管好城市的理念,践行七二一工作法,实施“123”计划,把城市做优,以绣花功夫加快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

1.全面开辟案源,履行行权清单职责。按照局党组会及案审会议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权覆盖面,计划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0件,在招投标、物业管理、资质管理等新领域案件查办方面实现新突破;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严谨事实认定、证据锁定、法律适用及流程程序,力争获评2件省级、市级优秀执法案件;常态化开展建筑和房地产领域执法检查,在城乡规划、建筑施工、房产领域全面不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从实体、程序两个维度出发,对三县一区的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每半年一次监督指导,确保达到法理、情理相统一。

2.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牢固树立城市管理法治理念,深入推行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健全配套实施细则;以经济责任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使规划、建设执法,不发生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逗硬执行案件审查及计分考核标准,助推城管执法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确保在好差评测评中守住一般等次,力争排名稳步靠前。

3.抓实两拆一增,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在建成区深化三违高压整治态势,以强拆促自拆方式,集中拆除凯悦名城、置信·逸都花园等新投入使用小区违建,计划拆违5000㎡,震慑一方、警示一片;结合地域、街巷及人居需求实际,植入文化特色、绿色景观、人文情怀,在白云台、中坝等区域打造2拆围增绿精品点位;抓实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类似问题整改工作,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六个100”在扬尘防治下真功、出实招,打造2处标准化示范建筑工地,巩固提升建筑围挡提档升级成果

4.党建凝聚合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机关党支部基础上,推进城管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分别申报1个先进和五好党支部;在党建统领下,部门、社区、物业齐报道,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社区、小区合力解决违建防控、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规范等问题;积极回应领导关注、人民诉求,推动丰泽园项目二期顺利交房,推进王文金、王文义遗留信访化解,案结事不了原则处置八个一批后续事宜,解决急难愁盼民生问题。

5.加快补足短板,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持续抓好创文主题宣传和志愿服务,走进项目工地、街道社区宣讲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文明城市创建及疫情防控知识;全面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秩序,对标对表督促安装创文公益性广告;切实提升新投入使用小区人居环境,查处乱搭乱建、损毁绿化和露天焚烧及排污等行为;深入整治包保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督促指导责任主体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集中整治乱扔乱倒、乱张乱贴、乱堆乱码等相关问题。

6.预判安全风险,抓实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内监督执纪,落实纪检轮流值周巡察制度,以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案例教育警醒干部职工,自觉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聚焦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事故预防,准确研判在建工地、现场执法、车辆管理等安全风险,抓好地质灾害排查、治欠保支、巡查管控等重点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隐患排查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坚决把风险管控挺在前面,绝不发生一起一票否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分局设2个内设机构,2个执法大队: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江北、江南2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8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2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063.9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9.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063.9万元,比2020年减少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9万元,占总收入3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80万元,占总收入67%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063.9万元,比2020年减少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7万元,占总支出30%;项目支出1439.2万元,占总支出7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63.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9.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8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2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3.9万元,比2020年增加18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合计206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38万元,占1.8%;城乡社区支出1927.8万元,占93.4%;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发放;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补充医疗保险;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项):2021年预算数为48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运转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项):2021年预算数为33.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1年预算数为76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及餐厨垃圾无害化管理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3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经费及执法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471.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9.8万元,津贴补贴141.2万元,奖金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万元,住房公积金40.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9万元,医疗费补助1.5万元。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58.9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153.3万元。其中:办公费34.7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6.8万元,福利费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

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9.2万元,其中:资料印刷费1.8万元,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6万元,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费10.8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5.2万元,网络运行维护经费2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2万元,接待费0.7万元,城管执法经费20万元,餐厨垃圾无害化管理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及执法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6.3万元,较2020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7万元,较2020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减无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8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152.6万元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分局固定资产原值427.57万元,累计折旧315.29万元,净值112.28万元。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4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分局2021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2个,预算项目资金1439.2万元,无重点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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