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秸秆禁烧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采用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秸秆禁烧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
二、代理服务费用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规定计取。
三、代理机构参加本次选取活动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参加提供)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6.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被责令停业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加(提供承诺函);
(2)参加本项目选取活动的投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7.根据评分细则所需提供的材料。
注:以上递交资料均需胶装成册(一正二副,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参加选取活动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06月26日09:00至2024年06月28日17:00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选取时间及地点
(一)选取时间
2024年7月1日10:00
(二)选取地点
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六楼会议室。
(三)选取方式
1.组建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成员独立对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评审细则:
(1)推荐中标候选代理机构名单。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中标候选代理机构数量为3名(中标候选代理机构不足3名,本次选取项目失败),必须按照综合评审分数由高到底的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代理机构,综合评审分数最高的候选代理机构为成交代理机构。满足选取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代理机构。
(2)评标细则及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 权 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10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规定计取,每下浮0.5%得1分,最多得10分。 |
1 |
内控制度 |
30 |
根据投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内控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财务;2.法务;3.人事;4.监督;5.采购;6.行政等。以上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30分,每一项内容缺失的扣5分,每有一项缺陷(指文字、项目实施的地点、项目名称、适用的法律规范及标准等出现错误)或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扣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
2 |
代理服务方案 |
24 |
根据投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代理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招标采购服务流程方案;2.保密与廉洁措施;3.服务保证方案;4.人员配备方案;5.质疑、投诉、行政复议或诉讼处理方案;6.档案管理方案等。以上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24分,每一项内容缺失的扣4分,每有一项缺陷(指文字、项目实施的地点、项目名称、适用的法律规范及标准等出现错误)或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扣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
3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21 |
1.在巴中市主城区有开标场地(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具备评标室、开标室、监控室、办公区、监控设施设备等得5分,没有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提供办公场所、开评标场所及以上场所的租赁合同、图片)。 2.投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巴中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得3分,没有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提供网站截图) 3.投标代理机构具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得3分。(提供服务协议、顾问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2020年至今代理机构没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巴中市政府采购网记录行政处罚的得10分。每有一次行政处罚的扣5分,扣完为止。 (以上处罚信息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巴中市政府采购网查询公告为准,代理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查询截图,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请资格) |
4 |
业绩 |
15 |
1.投标代理机构自2022年至今完成的政府采购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自2022年至今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有超过1000万的业绩得3分,有超过2000万的业绩得6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截图。以上业绩不重复计分。 |
六、发布媒介及联系方式
(一)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门户网站发布。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七楼
联系电话:7899110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