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3-06 14:52 【字体:  
    2023年,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省办、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着力构建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高质量打造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水平服务全市投资促进提升年、营商环境优化年“双年行动”,高标准助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加快建设“四宜四有”品质新城、“三市两地一枢纽”现代化巴中贡献力量。
    一、做优制度强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
    (一)优化执法监督机制。从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时效入手,持续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监督监管、协作配合、通报分析等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审查、过错责任追究、容错纠错、奖励奖惩等制度,持续优化案件办理、审查、执行等程序,全面修订行政处罚各类文书文本,形成指导性标准化模板,制定案件质量控制体系。创新案件办理专班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操作流程。深化市、县(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对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着力构建一体化监督体系。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推进“法治账图”建设。探索推行适合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的“法治账图”模式,将法律依据、法律规定、法律责任与人员岗位相结合,全面梳理部门、岗位等职责,重点清理本单位各项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建立“法治台账”,构建“法治导图”,使法、岗、人、事、责紧密融合,做到看账办公、按图作业,推动“法治账图”成为依法履职的“指示灯”。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聚焦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监督重点事项,将“三项制度”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做好行政执法数据信息的公开、执法全过程信息化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切实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做优执法强办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增效
    (四)实施精准靶向执法。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科学制定年度专项执法检查计划,自上而下逐级明确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范围。紧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市容市貌管理、城镇燃气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物业服务管理以及民生安全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制止轻微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危及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城市运行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强化案件办理提质。拓展案件来源,聚焦社会关注、市民期盼等问题,强化执法检查和“一案多查”,突破常规案件办理瓶颈,抓好交办转办、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途径反映的问题线索处理,追责零办案单位,提高人均办案率。对尚未初查的问题线索、对已立案未调查未办结的要组织开展“清仓查库”。强化执法支撑,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第三方机构名录库、专家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执法监督。下足绣花功夫,对重点监督企业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人员+专家+第三方机构”的执法工作模式。狠抓关键环节,强化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和文书制作的严实度和精准度,对达到立案标准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力争案件办理数量较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实现行权覆盖达20%以上。加强成果运用,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每季度对各单位所查办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放大震慑效应。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对象单位及时提请有关部门纳入不良征信记录,依法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公众服务中心,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严把案件审核关口。压实案件办理责任,明确承办人员、法制机构职责,切实抓好查审分离。前移案件审核关口,把好立案环节初查报告违法事实认定,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弄清搞明涉案单位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现状。加大案件审查力度,不断优化完善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案件审核内容,细化审核流程,出具法制审查清单,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七)深化协作配合联动。建立大要案件挂牌督办、专案调查、上级提办、信息通报等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和县(区)案件查办的指导。建立与住房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查处规划建设、扬尘污染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协作联动。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科、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八)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始终坚持审慎包容监管执法,积极采取疏堵并举措施,推进综合执法源头管控、过程监管、结果处置等环节治理,从严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程序,加强自由裁量标准指导,严防执法办案风险,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有效降低行政复议撤案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加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催告和执行力度,防止“僵尸案”。探索建立“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动态调整和执行一批“首违不罚”事项,持续抓好“非接触式”执法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做实服务强基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提能
    (九)加大执法保障力度。稳步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优化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案件办理,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与全省同步录入。加大经费投入,配齐执法装备和办案设施设备,提升执法办案的科技含量。按照《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指引》,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度内每一个执法办案机构有案件调查(询问)室、审理(会商)室、行政调解室等功能室。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强化专项执法监督。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执法行为规范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检查执法人员执法用语、着装、证件、设备配置(佩戴)使用及专项执法、案件办理、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一)常态开展案卷评查。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每半年开展1次全市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通过交叉评查、案件“复盘”等方式对所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评查,通报评查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三优”、职级晋升、年终考核等重要依据。
    四、做优法治强目标,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见效
    (十二)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法治城管建设,推动解决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治建设7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全面整治城市管理乱点乱象。持续开展依法治市“十大治理”和创文攻坚“十大治乱”行动,严控违法建设,加大违法建设(搭建)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增量,有力消减存量,对新近发现的违法建设(搭建),务必以“零容忍”的态度,挺法在前,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维护城市建设秩序。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城市管理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单位为抓手,构建城市管理领域诚信奖惩约束机制,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诚信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升公民诚实守信意识,规范企业和社会组织诚信行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城市管理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纵深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突出重点普法、精准普法,确保取得实效。结合行政执法队伍“三大”活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要求,建立学法清单,推进执法人员学法考法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知识竞赛、示范性执法、实战模拟演练,以训促学,以练提能。每月至少开展1次普法宣传活动并报送法治工作动态信息1-2条,切实提升法治宣传实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科、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成果,持续开展“大学习、大比武、大提升”活动。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行为整治行动,要带头学习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执法纪律规定,落实市委作风建设“十八字”基本要求,规范、严格、干净履行职务,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责任单位:直属分局、巴州区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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