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9-07 09:31 【字体:  

冯紫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巴城城市管理的几点建议》(第152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是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为巴中人民管好城市”的初心,以“和谐宜居、人民满意”为目标,将您的建议意见融入创文攻坚工作实际,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关于优化城市管理基础条件建议的办理情况。一是完善城乡规划管理权力清单。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三定方案”,对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制定管理办法。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巴中市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和《巴中市中心城区街区街巷设计导则》,明确到2025年,全面建立“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加大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力度。对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和背街小巷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维护,对巴州大道等地2820余米路面裂纹进行了沥青灌缝修补,黑化修复破损道路2400余平方米,修复路沿石560余米,改造盲道380余米,维修人行道板1300余平方米,全面清掏、疏通、更换雨水井1137套,雨箅子1829套,污水井597座,新建污水管网740余米,维修道路中央栏杆239次,新建斑马桩13组,对模糊标线补画670余平方米,完善14处公厕配套设施,维护维修路灯及其附属设备338套,补植绿化带时令鲜花98处,清除绿化带杂草175处,修剪行道树541棵。

二、关于建立完善协调推动机制建议的办理情况。一是建立城市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第一副召集人,各县(区)人民政府和15家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规程,制定了集体会商制度、督查巡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形成了城市管理决策、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平台;二是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2020 年9月 22日,时任市长、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召集人何平出席城市管理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时任副市长、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第一副召集人岳剑主持会议。会议统筹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明确了下步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强调城市管理要创新管理办法,聚焦制约城市管理瓶颈的问题,树牢“大城管”思维,改变单兵作战的习惯,与街道社区、公安交警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照城市管理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认真抓好落实,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力;三是打造城市管理智慧平台。我局与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签订《智慧城市管理友好共建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由双方主要领导参与的联谊制度,健全结对帮扶机制,互派人员交流学习、互设培训实习基地,开展专业领域课题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促进互相学习、共谋发展。

三、关于健全城管法规标准体系建议的办理情况。一是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以下简称《标准体系》),针对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广告招牌管理、环境保护、考核与评价、建筑工地、行政执法、智慧城管、队伍建设等内容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实用、具有前瞻性的标准体系,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对标《标准体系》,自今年6月底启动标准化建设工作以来,截止9月中旬,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71条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整治,牵头彻底搬迁东城水井湾便民市场摊点200余户,对城区5处潮汐式摊区进行统一规范,将经开区欧洲城周边56个摊点集中打造成临时夜市摊区;联合交警治理非机动车停放乱象,配备头盔10500余个,实现共享单车全覆盖,按比例扣减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投放单车1600辆,依法拖移处罚630车次,开展学习教育1110人次;清理广告店招牌匾,集中拆除巴人广场、财富广场等片区陈旧破损灯箱、喷绘、LED橱窗、外立面、楼顶大型广告150余处,取缔一店多招店牌230余处,拆除条幅横幅600余条,修复人民医院回风院区等工地破损围挡2800余米。二是牵头修订完善《巴中市城市管理办法》,紧密结合巴中城市管理实际,对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建筑工地、城市管网等公共事务和秩序的服务管理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定,目前已完成3次意见建议征求,拟报法制审查;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我局牵头起草了《巴中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拟报法制审查。

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注、信任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衷心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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